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2017年7月16日;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2017年11月;原河北省环境保护局文件冀环办发(2007)65号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河北省环境保护厅文件冀环办字函(2017)727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乐亭县城区工业聚集区燃气锅炉蒸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唐山赛特尔环境技术有限公司,2016年12月;《乐亭县城区工业聚集区燃气锅炉蒸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乐亭县环境保护局,2016年12月16日。现将本项目验收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8月7日至2018年9月6日。
一、项目建设情况
唐山航天智慧能源有限公司建设乐亭县城区工业聚集区燃气锅炉蒸汽项目,位于乐亭县城区工业聚集区东北角,占地2666.68平方米。投资总概算5674.3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5万元,实际总投资4874.3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5万元。该项目购置主要设备有2台20t/h燃气蒸汽锅炉及其配套设施,主要建设锅炉房等建构筑物,配套建设4000米蒸汽管网、给排水、供配电、供水暖通等公辅设施。设计年生产能力为外供蒸汽量178170t。
2016年12月唐山赛特尔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乐亭县城区工业聚集区燃气锅炉蒸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6年12月16日乐亭县环境保护局出具了《乐亭县城区工业聚集区燃气锅炉蒸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二、工程变动情况
该项目工程变动主要有:环评中为3台锅炉,其中一台为备用,实际建设2台锅炉,相应减少鼓风机1台;环评中建有一座办公楼、食堂,实际未建设办公楼及食堂,因此不产生油烟废气与餐饮废水,相对应油烟净化器和食堂废水油水分离器均不需要购置。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该项目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及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1、废气
该项目废气主要为2台燃气蒸汽锅炉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燃料为天然气,属于清洁能源,2台锅炉产生的废气各经1根12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
该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锅炉污水,锅炉污水主要为软化废水和脱盐水,水质简单,与生活污水经提升井处理后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乐亭县城镇污水处理厂。
3、噪声
该项目噪声主要为鼓风机、给水泵和除氧水泵等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采取将所有的产噪设备置于厂房内,并加装基础减振垫等措施减噪。
4、固体废物
该项目固废主要为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产生量较少,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河北鸿康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于2018年7月10日至2018年7月11日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监测并出具检测报告。监测期间,生产负荷大于 75%,满足验收监测技术规范要求。
1、 废气
经监测,1#(北)天然气锅炉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折算浓度最大值为9.8mg/m3,二氧化硫折算浓度最大值为8mg/m3,氮氧化物折算浓度最大值为118mg/m3,烟气黑度<1级,2#(南)天然气锅炉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折算浓度最大值为8.4mg/m3,二氧化硫折算浓度最大值为11mg/m3,氮氧化物折算浓度最大值为123mg/m3,烟气黑度<1级,监测结果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标准要求,即有组织颗粒物浓度≤20mg/m3,SO2≤50mg/m3,NOX≤150mg/m3,烟气黑度≤1级。
2、废水
经检测,该项目废水总排口排放的废水中pH范围在8.47-8.55,COD日均值浓度最大值27mg/L,氨氮日均值浓度最大值1.42mg/L,BOD5日均值浓度最大值9.2mg/L,SS日均值浓度最大值15mg/L,动植物油日均值浓度最大值0.20mg/L,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乐亭县污水处理厂进水指标要求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即pH:6-9、COD≤400mg/L、氨氮≤35mg/L、BOD5≤200mg/L、SS≤220mg/L、动植物油≤100mg/L。
3、噪声
经监测,该项目厂界昼间噪声值范围为61.4~63.4dB(A),夜间噪声值范围为49.9~52.7dB(A),监测结果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4、固体废物
该项目固废主要为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产生量较少,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总量控制要求
该项目总量:SO2:0.464t/a,NOx:6.856t/a,废水经提升井处理后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乐亭县城镇污水处理厂。满足批复中总量控制指标:SO2:10.08t/a,NOx:30.23t/a,COD:0t/a,氨氮:0t/a。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监测结果,该项目排放废气、废水污染物浓度均符合国家、地方相关排放限值要求;厂界噪声符合国家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六、验收结论
该项目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了污染防治措施,根据现场检查、验收监测及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结果,项目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验收工作组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1、补充、完善验收相关的资料后可上报环保部门。
2、进一步强化管理,确保各项环保制度的落实。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或邮件等方式索取《乐亭县城区工业聚集区燃气锅炉蒸汽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整本文件与验收组验收意见,提出环保相关意见,并留下您的联系方式(包括姓名、联系电话),您的意见和建议将作为建设单位必要的技术补充与完善内容,感谢您的参与!
联系人:孟锴 联系电话:18131411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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