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节能减排建设项目如有资金需求,可申请专项贷款了;如项目实施后取得明显成效的,市政府还将给予专项扶持资金。记者昨日获悉,市经贸委、市环保局、兴业银行温州分行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设立温州市节能减排项目专项贷款的通知,并就专项贷款的具体申报程序、贷款额度和配套政策进行了明确。
据悉,该专项贷款支持的重点领域包括:燃煤工业锅炉和窑炉改造、建筑节能、政府机构节能、区域热电联产 、余热余压利用、绿色照明、能量系统优化(系统节能)、节约和替代石油等技术改造项目、水环境治理及污水处理、工业固体废物处理、二氧化硫减排项目等。流动资金贷款期限最长为1年,中长期项目贷款根据项目资本金及投资回收期限合理安排额度和期限。今年兴业银行专项切出50亿元新增额度用于节能减排贷款项目。
目前,市经贸委、市环保局已分别设立节能减排项目贷款推荐服务办公室,兴业银行温州分行则为节能减排项目贷款业务办理机构,经复查审核后择优自主发放贷款,并全权负责贷款后的监督和贷款本息回收。对获得兴业银行节能减排专项贷款的企业,项目实施后取得明显节能效果的,由市经贸委、市财政局按照《温州市节能降耗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给予专项扶持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