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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局出台煤层气产业政策 八省区建示范工程

来源: | 作者:航天能源 | 发布时间: 2013-01-31 | 108 次浏览 | 分享到:

  1月29日,为科学有序开发利用煤层气资源,指导煤层气产业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国家能源局组织编制《煤层气产业政策》,并将文稿公开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煤层气产业政策》中主要涉及五方面内容:

  一,煤层气产业发展目标。“十二五”期间,要建成沁水盆地和鄂尔多斯盆地东缘煤层气产业化基地,形成勘探开发、生产加工、输送利用一体化发展的产业体系。再用5—10年时间,新建3—5个产业化基地,实现煤层气开发利用与工程技术服务、重大装备制造等相关产业协调发展。

  二,煤层气产业市场准入原则。国家鼓励具备条件的各类所有制企业参与煤层气勘探开发利用,鼓励大型煤炭企业和石油天然气企业成立专业化煤层气公司,培育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煤层气开发利用骨干企业和工程技术服务企业,形成以专业化煤层气公司为主体、中小企业和外资企业共同参与的产业组织结构。

  三,煤层气产业布局规划。要加快沁水盆地和鄂尔多斯盆地东缘等煤层气产业化基地建设,大幅度提高煤层气产量。要加大新疆、辽宁、黑龙江、河南、四川、贵州、云南、甘肃等地区煤层气资源勘探力度,建设规模化开发示范工程。在河北、内蒙古、吉林、安徽、江西、湖南等地区开展勘探开发试验。

  四,勘探开发生产方案。煤层气总体开发方案要进行多方案经济技术比选,合理确定煤层气产能规模、建设工期和项目总投资,优化井型井网部署、钻井与完井工艺、排采集输技术。在厚度大且相对稳定的煤层、高阶煤层、低渗透和高强度煤层,要采用多分支水平井开发,在地形条件较差、井场道路修筑困难的地区要采用丛式井开发。根据产能建设实际情况,对钻井、完井、增产改造、排采等工艺技术进行动态调整。

  五,煤层气产业开发技术政策。国家鼓励开展煤层气开发利用重大装备自主研发,推进高性能空气钻机、连续油管成套设备国产化,提升水平井钻完井、压裂排采设备性能,研制高效压缩、液化设备和燃气发动机。

  另外,产业政策中还提到为保障煤层气产业发展,国家鼓励民间资本、境外资金参与煤层气勘探开发和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安全、合规、自主的原则为煤层气项目提供授信支持和金融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煤层气企业发行债券、上市融资。